农村污水治理,老百姓为啥不买账?“污水处理设施是用的,不是看的!”

2024.06.17

近年来,各地都在加快推进农村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相关政策举措的出发点是好的,基层工作也“热辣滚烫”。

但是,一些农村地区的老百姓却不买账——

村里建的污水处理站、设备设施,都中看不中用,有的甚至直接荒废不用,不仅浪费资金资源,还影响农业生产开展,农民获得感、幸福感不高。

01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睡大觉”

群众有怨言:“花了钱建,建了又闲置”

端午假期首日,老吴跟随相关部门走访农村,调研发现,县市下依旧还有不少农村建立污水处理设施未真正发挥作用。


一位村民告诉老吴,“有的污水设施,他们(申报主体)只在意有没有申报成功,是否实用并不在意.....花了钱建,建了又不用......”

听到群众的声音,分管工作的乡干部当场面红耳赤,反思说:“部分项目设施确实存在规划设计与使用主体实际需求不相符的现象,未广泛听取老百姓的心声。”

没有将有限的财力用于改善实际民生,而是耗费大量财政资金建设不符合农村实际和发展需要的农村污水治理设施,这是典型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劳民伤财的官僚主义”。

生态环境部早在《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中就明确非正常运行处理设施分类整改。

 比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制定有关管理办法,依法依规有序退出或根据实际需要将设施移至其他区域利用

◎ 比如,鼓励建立县(市、区)党委政府主导、法人主体建设运维、部门监管、村民参与的污水治理机制

但类似的“晒太阳”、“睡大觉”等情况在全国多个省市地区依然存在,而且不在少数,对我们来说这是在“顶风作案”,对有些地方来则是“家常便饭”。

相关业内人士表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闲置折射出一些地方政府、基层部门的单向度思维。通俗点来说,就是急功近利,缺乏基础性的研究,只想着应该做这件事,自上而下地安排,对实际需求考虑不足。

02

为了考核,“一根筋”盲目上项目

群众满意度,才是检验治污工作的硬标准

走访调研中,老吴与多位基层工作人员、专家、村民面对面交流。

一些专家指出,治理成效评判标准单一,是造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睡大觉”的重要原因。

“有些地方政府的政绩观出现了偏差,只管建设环节上的完备,不顾结果上的有效。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亦是如此,只管“一根筋”地建污水处理设施,不顾资产发挥的效果,不贴合群众居住生活实际、人口数量实际、以及农村生产实际,不用心也不上心。”

一些基层工作人员则表示,为了完成考核指标,一窝蜂似的盲目上项目。

“还有仅以污水处理设施建造面积、数量为标准,作为考核评比的内容,使得建造污水处理设施的目的从用的变成看的。”

治污效果好不好,要看乡亲们是哭还是笑。矫正功利的心态、错误的政绩观,必须要回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上来。

事实上,关于治理成效的评判标准,生态环境部曾提出了“三不到”:听不到村民怨言,看不到污水横流,闻不到臭味。

除此之外,从生态环境部中对“农村黑臭水体”定义就可以看出,老百姓的满意度才是衡量治污工作的硬标准!

“各县(市、区)行政村(社区等)范围内颜色明显异常或散发 浓烈(难闻)气味的水体。农村黑臭水体是人们依据异常气 味或颜色的感官特征进行识别认定的。当某农村水体被认定为存在异常气味或令人不悦的颜色时,即定义为黑臭水体。”

“当感官判断无法认定,存在争议时,有关部门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对附近居住、工作的村民进行随机问卷调查,如有超过 60%以上的受调查人士认为水体有'黑'或'臭'问题,应认定该水体为'黑臭水体'。”

由此可见,老百姓的感官认定对黑臭水体的判定具有决定性作用,老百姓满意才能判定污染水体消除。

03

切实保障运维资金,可持续化运营

建好只是第一步,如何管好、用好才是关键

1、因地制宜地建好——合理选择污水处理方式


在实际工程案例中,为了达到有效的污水去除效果,通常依据当地的环境特点,结合气候、地势等因素,需将技术进行组合以实现污染物的有效去除。
 
◎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

华东地区水系发达,夏季高温多雨、冬季温和少雨,季风性气候显著。

通过对华东地区工程案例的分析得出,活性污泥法及其组合工艺法和生物膜及其组合工艺法的使用较为普遍,超过了总案例数的75%;人工湿地及其组合工艺使用率略低,仅为9例。

由于以江苏、浙江、上海代表的长三角地区,农村经济发展较发达,人口密度大、土地资源紧张且水质性缺水问题严重,所以需要选用处理效果好且占地面积小的好氧生物处理技术或采用生物生态相结合的方式。

◎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

华北地区的环境特点不同于华东地区,该地区降水量不够充沛,水资源匮乏导致旱涝灾害频发。

在地势方面。华北地区不仅涵盖东部的辽东山东低山丘陵、中部的黄淮海平原和辽河下游平原,也包括西部的黄土高原和北部的冀北山地。所以在华北地区选择污水处理技术时,地形条件被考虑为主要影响因素。

比如,在占地资源紧张、地势有较大落差的山地地区,可考虑采用厌氧生物滤池处理技术。

再比如,北京的西北部以山地为主,东南部则为平原,且北京农村的经济情况良好,可考虑MBR工艺及MBR和土地处理的组合工艺、活性污泥和土地处理的组合工艺。

◎ 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

中南地区地形条件复杂,相较于平原,山地和丘陵的覆盖面积较大,而往往山地丘陵地区还是重要的水源地,污水排放量也受到限制。

在中南地区的工程案例中,活性污泥法与人工湿地的组合工艺、人工湿地、土地处理及生物膜处理与人工湿地的组合工艺应用较多,还有一些设施采用了稳定塘及膜生物处理的工艺。

通常秦岭-淮河以南的农村多依水而建,可以依靠现有的池塘资源建设人工湿地等生态工艺;秦岭-淮河以北的区域,可以采用生物膜处理、活性污泥处理等生物生态相结合的处理技术。

 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

西南地区的地形主要以丘陵、山地和高原为主,与中南地区类似。农村人口众多,少数民族聚集,因为旅游业而衍生的农家乐产业增加了污水排放速度,所以西南是农村污水控制技术较为薄弱的地区。

比如重庆地形以丘陵地貌为主。所以在选择工艺时,可考虑单户类型的化粪池与沼气池、小型联户的厌氧-花台湿地与厌氧-跌水氧化、中型联户的厌氧-生态净化沟与厌氧-人工湿地以及大型联户的厌氧-人工湿地与厌氧好氧一体化反应器。

再以云南为例,由于其污水处理设施相对滞后,贫困地区较多,所以当地的农村污水处理充分利用当地的资源建立,如氧化塘、人工湿地、土地处理和生物处理等。

◎ 陕西省、甘肃省、 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西北地区以高原、盆地和山地为主,较高地形阻碍了湿润的气流,导致整体降雨稀少,气候干旱。

由于南北方的地理分界线为秦岭,所以秦岭以南的陕南地区虽与陕北、关中同为西北区域,但气候有明显的差别。

西北地区地理位置比较偏远,居民环境保护意识薄弱,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缺乏,许多污水在未经过处理就直接排放,区域淡水资源存在危机。依据西北地区的气候和污水特点,生化处理技术、生态净化技术和生物+生化处理技术被认为是适合当地的污水处理技术。

◎ 辽宁省、吉林省、 黑龙江省

东北地区有大兴安岭、小兴安岭等山脉还有平原和半岛,地形相对复杂。在这样的高寒地区,夏季高温多雨、冬季寒冷干燥。

由于冬季温度过低和经济较为落后的原因,东北地区不适用MBR等投资、运行费用较高的技术;而经济投入低的人工湿地、土地处理等工艺则会因为冬季气候过低而影响其处理效果。

值得一提的是,哈工大曾发现当人工湿地的主体材料为沸石时,可以保证系统在低温下仍然对总氮、总磷具有良好的去除能力。因此,选择适合低温条件下生长的植物和适合的填料,从而有效地提高污染物的去除效率,是当前东北地区技术选择的关键因素。

2、可持续化管好、用好——保障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资金

在污水处理设施数量快速增加的同时,设施长效运维资金保障难的问题也日渐突出。对此,一些学者专家、行业从业者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

◎ 细化政府预算收支分类科目,确保地方地方财政支出用到实处

比如,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下的211项“节能环境保护”大类下单设“农村环境保护”子级科目,甚至可以细化到各类与农村环境保护相关的项目,例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或着在213项“农林水支出”下的“农业农村”子级科目单设“农村生活污水”,直观地反映出各级财政投入情况,做好统计与分析,确保地方财政支出真正地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更好地满足需求,支撑项目的运行。

◎ 中央合理测算各地区资金需求,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原则进行支持

全国政协委员曾表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公益性强,单纯依靠市场力量难以运行,需要财政资金兜底保障。但中央财政每年的治理资金只够覆盖建设阶段的部分成本,一些地方财政资金又无法对运维资金进行有效覆盖。

如果地方财政自有资金无法满足,中央原则上要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给予补助,所以应当强化中央财政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的转移支付支持力度,调整完善转移支付计算公式,提高转移支付系数。

各级政府也可以争取更多的国家扶持资金或者地方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专项资金,用于对正常运行设施的运维奖补和非正常运行设施的优化改造提升。

◎ 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电价纳入农业用电价格范畴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成本主要包括电费、人工费、药剂费、检测费、维修费、管理费及污泥处理处置等费用,极端天气或人为破坏造成的大修费用一般不包含在内。

其中,以电费、人工费占比最大,两者一般占到成本的60%以上。目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用电是执行工业用电价格,相较于现行的居民用电单价高出了10%~30%。

参考住建部公布的数据,我国2020年全年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量达337.1亿立方米,初步测算出每年电费约为340亿元,这笔运维费用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是一笔大数额资金,但是如果实行农业生产用电的价格,则每年大约可以节省18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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